商標服務
Trademark service
通常3個月左右收到受理通知書,專屬 顧問全程專業服務。
持有的商標,以無償或有償的形式轉 讓給他人,應當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轉 讓申請。
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初審后被駁 回不予注冊,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 要求復審,爭取注冊成功。
商標初審通過后在公示期間被他人提 出異議,可在收到答辯通知書后及時 答辯,確保核準注冊。
在已注冊成功商標到期前希望繼續保 有該商標,應當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續 展申請。
商標持有人不放棄商標權但允許他人 無償或有償使用該商標,應當向商標 局提出備案申請。
商標注冊后,如需更改商標信息,如 名字、登記地址等信息,應向商標局 提出商標變更申請。
他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通過初 審并向全國公示期間,可以提出異議 申請阻止注冊。
他人已經注冊滿三年的商標,長期不 使用,可向商標局要求撤銷該商標。
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通常情況下在 5年內,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 告該商標無效。
持有商標到期前,持有人放棄該商 標權或部分放棄商標權,應當向商標 局提出商標注銷申請。
我們的優勢
Our advantage